返回旧版
业绩考核
OA系统
PG电子概况
师资队伍
党群行政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教学培养
学生工作
对外交流
事务中心
24
2024-10-24
为丰富广大师生的校园生活,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促进师生交流,PG电子决定于2024年11月3日(周日)举办PG电子师生联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师生们积极报名。一、运动会信息1、比赛时间:2024年11月3日(周日)上午8:00—12:002、比赛地点:信息学部操场3、参赛单位:①空间物理系,②电子科学与技术系,③信息与通信工程系,④教学实验中心与机关二、运动会规程(一)竞赛项目1、趣味龙舟2、步步高升3、雷霆战鼓4、趣味投篮5、多人拔河(二)竞赛规则1、趣味龙舟【参赛人数】每队约10 人【比赛器材】龙舟充气道具【比赛方法】队员骑在比赛器材上,通过协调配合使比赛器材在跑道上行进。以各参赛队所用比赛器材触及终点线所在垂直平面为计时停止,最后按完成全程用时长短决定排名。2、步步高升【参赛人数】每队约10人【比赛器材】铁片方块 线绳【比赛方法】所有人围成一圈,大家齐心协力利用手中的绳子把散落的方块摞起来,并维持5S不倒,时间最短者为优胜小组。3、雷霆战鼓【参赛人数】每队约10人【比赛器材】大鼓、瑜伽球【比赛方法】比赛前,参赛人员站成一个圆圈,每人手持一根绳子,拉起大鼓。裁判发令后,同时配合用力将大鼓上的瑜伽球弹起。如遇到球落地,则由裁判人员将球捡起后继续比赛。比赛过程中不允许换人,球弹起,大鼓顺利接到即算作一次。比赛按照 3 分钟内成功接球数量多少排名。4、趣味投篮【参赛人数】每队约15人【比赛器材】充气篮筐、瑜伽球【比赛方法】比赛前,参赛人员站成一队,篮筐旁留2人拿球,其中每队前面5个人每个人手持一个瑜伽球。裁判发令后,依次用力将瑜伽球投进篮筐。如遇到球落地,视为失败。篮筐旁赶紧捡起球给排队人员,比赛按照 3 分钟内成功投篮数量多少排名。5、多人拔河【参赛人数】每队15人 10男5女【比赛器材】拔河绳【比赛方法】比赛前,双方在绳的两端准备好,使绳的中点在中点线上,裁判发令后,双方开始用力拔河,先把绳子中点的拔过己方的赢得比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进行之中,不准换人,不准加人,比赛程序按抽签分组进行。通过淘汰决出名次,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带手套;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以免摔伤对方选手。PG电子2024年10月24日
15
2024-10-15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重要政治职责,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下半年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各团支部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为载体,加强团员的日常教育,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团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机制,做好“育优”与“推优”有效衔接。各团支部应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开展每半年一次的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对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推优”大会产生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人选。 三、“推优”工作程序 1.各团支部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PG电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配合PG电子团委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推优”工作。“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本次推优工作请各位团支书于2024年10月18日前完成。 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充分了解所在团支部团员中入党申请人的情况,经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会后支部整理好记录。 3.各团支部在推优结束后向院团委提交的推荐材料,经院团委审核后,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被推荐人员的考察情况,填写《PG电子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1)《关于“推优”工作的情况说明》(见附件3)向党支部推荐。 4.经基层党组织预审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院团委应当在1个月内向所在团支部通报传达。对经基层党组织预审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院团委督促和指导团支部进一步做好培养教育考察。 5.团支部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具体工作程序参照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对符合条件的,汇总被推荐人员的考察情况,填写《关于“推优”工作的情况说明》(见附件3)向党支部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应当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每学期末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院团委报告本学期“推优”工作情况。 2.强化督导考核,将“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团支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团支部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各级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3.在“推优”工作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全校“推优”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团支部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见附件4)。 联 系 人:周红智 郑逸铭 朱征宇 联系电话:027-68756263 联系邮箱:eisxgb@whu.edu.cn 特此通知 共青团PG电子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12
2024-10-12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原则参照《PG电子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综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和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二、奖学金标准根据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申请条件申请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四、相关要求申请学生请于10月14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附件1-3)以及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资料报至PG电子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学部西区综合楼708办公室,原国家网络安全PG电子),电子版材料(附件1-5)压缩后(压缩包以所在地区+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eisxgb@whu.edu.cn。PG电子2024年10月12日
26
2024-09-26
全体本科生: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PG电子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和《PG电子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学字〔2009〕26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进行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分配到PG电子的名额及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4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二、奖励对象(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符合我校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贫困生认定库中在库在籍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身份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三、申请基本条件(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一)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1. 9月29日12:00前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至PG电子学生办公室(信息学部综合楼708办公室,原国家网络安全PG电子),将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压缩包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eisxgb@whu.edu.cn。2.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的参评学生,需将成绩单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鄙辖唬谎俺杉ê妥酆喜馄莱杉ㄅ琶唇氡咀ㄒ登10%但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见附件1、3)。对于该类学生,如无相关材料证明其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学校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表格,学生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3)。4. 10月8日前PG电子(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完成初审并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5. 10月11日前PG电子(系)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生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名单(加盖PG电子公章)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27-68756597,电子邮箱:zzzx@whu.edu.cn。(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1. 学生9月29日12: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4及其他证明材料)至PG电子学生办公室(信息学部综合楼708办公室,原国家网络安全PG电子),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附件5及其他证明材料)压缩后(压缩包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eisxgb@whu.edu.cn。2. 10月8日前PG电子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按照同等条件下,成绩突出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3.10月11日前PG电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PG电子(系)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和材料,提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3507, 电子邮箱:zzzx@whu.edu.cn。五、说明原则上,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PG电子2024年9月26日
25
2024-09-25
各位研究生同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PG电子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PG电子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二、参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研究生社团和PG电子活动;5、符合PG电子申报学业奖学金有关学术成果规定的要求。三、评定标准研究生的优秀学业奖学金执行方案依据《PG电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规定的等级、金额和比例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如下:类别等级百分比额度(万元/学年)硕士研究生一等10%0.4二等20%0.2博士研究生一等10%0.6二等20%0.3四、评选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参照《PG电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暂行实施细则》(见附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对照准备材料。五、评审程序1、请各位同学下载附件中的《PG电子2024年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PG电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表》《2024年优秀学业奖学金推荐研究生获奖及科研情况汇总表》,并将申请表、计分表的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指定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请先在班级内进行审核排序)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5点前,过时不接受补交材料。2、PG电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评审结果,并在PG电子进行公示,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将名单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六、几点说明1、各位同学在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评选计分表和获奖科研情况汇总表时需填写科研和获奖情况的详细信息,例如,论文需填写期刊名称,论文标题和作者信息,不能只简单填写篇数和作者。提交纸质版材料时,论文需附上图书馆检索报告(毕业班学生提供论文清样时,请附上期刊分区检索报告),获奖需附上奖状复印件。2、年级辅导员联系方式如下:2020级、2022级研究生研究生将材料交至:院办503办公室(杨老师);邮箱:631356708@qq.com。2021级、2023级研究生将材料交至:院办708办公室(谢老师);邮箱:eis_yjs@163.com @qq.com。 PG电子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9月25日2024PG电子学业奖学金附件.zip
全院学生: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现将202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9月29日,教学安排按第4周周五课表执行;10月1日-3日,所有课程停上;10月4日,教学安排按第4周周日课表执行;10月7日,教学安排按第5周周六课表执行;10月12日,教学安排按第5周周一课表执行。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必须在年级辅导员处请假,填写纸质请假条(研究生需导师签字后交辅导员处)并在“智慧珞珈-办事大厅-校园出入-在校学生离校申请”中进行登记。所有学生需按时返校并履行销假手续。各班于2024年10月7日晚20:00前清点返校人数,并报告给年级辅导员,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三、注意假期人身财产安全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危险地方逗留,不从事冒险活动,不到行人稀少、环境阴暗、地段偏僻的地方学习和游玩;谨防溺水事故,要提高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尽可能地避免由于各类灾害造成的伤害;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注重防范不良网络借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PG电子2024年9月25日
23
2024-09-23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PG电子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号)、《PG电子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PG电子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摘要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凡具有PG电子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为保证PG电子奖学金及各类评奖、评优活动的公平、公正与合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1. 严重扰乱校园生活秩序者;2. 受社会治安条例处罚者;3. 受学校党、团或者行政处分者;4. 受到退学警告者;5. 休学或保留学籍者;6. 一学年旷课累计超过 3 次等学风不良者(接受检举);7. 一学年内有必修课尚未取得成绩,或必修课不及格需要重修者;8. 一学年内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缺测;9. 其他不适合参加评奖、评优者。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在纪律处分期。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F1)和课程学习成绩(F2)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二)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各专项奖学金具体条件和要求可登录PG电子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综测奖学金查看。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在纪律处分期。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5.评选学年度获得丙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2.评选学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五、评选比例(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各年级学生总数根据学籍系统中人数认定。(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优秀学生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三好学生每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PG电子推荐不超过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六、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1.由PG电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智慧珞珈-本科生综测“中申请(2024年10月10日12:00截止,其中专项奖学金时间待定)。3.PG电子于2024年9月27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初选名单;于2024年10月11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